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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校內布告欄

轉知-若發現校內公務用電腦有安裝大陸廠牌軟體,請儘速移除。

{{ $t('FEZ002') }} 行政人員|

一、 依據新竹市議會第11屆第2次定期會曾資程議員質詢事項及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附件1)及109年12月31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3566號函(附件2)辦理。
二、 為利旨揭事宜,爰重申各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相關原則:
(一) 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且不得安裝非公務用軟體。
(二) 個人資通訊設備不得處理公務事務,亦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 $t('FEZ003') }} 2023-11-20

{{ $t('FEZ014') }} 2023-12-20|

{{ $t('FEZ004') }} 2023-11-20|

{{ $t('FEZ005') }}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