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校內布告欄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3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及113年度第2次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審議通過教職員獎懲明細表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3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及113年度第2次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審議通過教職員獎懲明細

說明:

一、上開資料如有錯漏請於114年6月13日前通知人事室。

二、教師部分:台端如不服本令,得準用教師法第42條規定:得於收到本令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確實證明或理由,以書面向新竹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或依訴願法向新竹市政府提起訴願。倘依教師法第44條第3項規定提起申訴後,不得復依訴願法提起訴願。

三、公務人員部分:台端如不服本令,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得於收受本令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復審書經本校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



{{ $t('FEZ003') }} 2025-06-09

{{ $t('FEZ014') }} 2025-07-09|

{{ $t('FEZ004') }} 2025-06-09|

{{ $t('FEZ005')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