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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校內布告欄

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八點、「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第十點、「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八點及「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第十三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t('FEZ001') }} 研究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5年1月8日客會語字第11467011306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要點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附件1-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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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23|

{{ $t('FEZ005')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