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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校內布告欄

檢送教育部「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具教職及學生身分被害者名譽回復處理原則」宣傳單張電子檔1份,請查照。

{{ $t('FEZ001') }} 祝恆玉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有關本府115年8月27日檢送教育部「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具教職及學生身分被害者名譽回復處理原則」(下稱處理原則)宣傳單張電子檔1份一案。

二、依來文說明略以,已依規定獲得國家賠(補)償及平復之被害者及家屬,如有回復教職及學生身分之需求,可自行或是透過轉型正義相關民間團體、機關之協助,備妥平復文件、當時為教職或學生之認定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教育部專案窗口辦理(TJE@mail.moe.gov.tw)。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79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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