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轉知--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8年12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134431號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第8條之1及第14條自109年1月1日施行。

{{ $t('FEZ001') }} 朱雅鈴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20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06122號函辦理。

二、本案修正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及第14條,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458號(請至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查詢,第4-5頁)。

三、檢附總統府公報乙份;若有法案疑義,請洽詢(02)77365661。



{{ $t('FEZ003') }} 2020-02-03

{{ $t('FEZ005') }}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