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30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014248號函辦理。
二、適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及流感流行季節期間,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幼兒園及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將陸續開始上課(學),該中心已訂定旨揭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詳如附件1)供學校、機構及團體參考辦理:
(一)防護措施:開學(課)前應儘速成立防疫小組,召開因應措施會議,並發送防疫通知予家長及學生;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預先備妥適量防疫物資、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強化衛生教育、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維持教室內通風、加強通報作業。寒假期間如有課業輔導及學生活動,應比照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
(二)健康管理措施:具感染風險之學生及教職員工生,應依附件1所列「具感染風險對象健康管理措施」辦理;學校出現確診個案,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安親班及社團或其他活動接觸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依管理措施確實隔離,且學校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三)如有疫情發生,務必配合當地衛生機關,並依規定通報本部校園安全通報中心。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依下列分工辦理: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胡文琳專員,04-37061351)。
(二)各館所:請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陳俐潔小姐,02-77365687)
四、另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本年1月29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大眾運輸」併供參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防疫措施最新資訊,請隨時上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查閱。
學生在校期間健康管理措施
(一) 請學校預先備妥適量的耳(額)溫槍、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以備不時之需。
(二) 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
(三) 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實執行。
(四) 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學校教職員工應定期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可用1:100 (500ppm)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五) 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直到?校。
(六) 維持教室內通風: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七) 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學生,可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1922 協助轉診,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學校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並應至「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