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陳明月
{{ $t('FEZ002') }}人事室|
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為「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並修正內容。
檢附旨揭修正申請表電子檔1份。
公務人員及兼任行政教師如有赴大陸者請用更新後表格提出申請。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2-24
{{ $t('FEZ005')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