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陳盈秀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9261號函辦理。
二、各校在本(109)年2月25日開學,請學校積極準備開學各項防疫相關措施,務必依據停課標準預先規劃停課後之學習、補課及成績評量等事宜,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益。
三、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在校園擴散,以維護學生及教職員校園安全健康,教育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以下停課標準,停課期程為14天:
四、停課標準如下:
(一)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14日。
(二)14日內1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14日。
(三)1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區停課14日。
五、請各校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最新發布之相關資訊,詳細資訊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N6XvFa1YP9CXYdB0kNSA9A下載。
{{ $t('FEZ003') }}2020-03-02
{{ $t('FEZ014')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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