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持有多學制教師證之教師於學校內部調動後介聘之需求,其年資可否採計前一教育階段之疑義」一案。

{{ $t('FEZ001') }} 陳明月

{{ $t('FEZ002') }} 人事室|

學前教育教師轉任他教育階段後如欲申請介聘,其曾任學前教育階段教師之年資不得併計為依本辦法申請介聘之實際服務年資。


{{ $t('FEZ012') }}


{{ $t('FEZ003') }} 2020-04-10

{{ $t('FEZ005') }}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