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陳盈秀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09年4月27日衛疾字第1090010226號函辦理。
二、參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環保署目前完成各類因應指引修訂(包括防疫旅館設置及管理、社區管理維護、大型營業場所、公眾集會等),修正旨揭指引關於場所內消毒方法規定,消毒濃度由原先建議500ppm,修正為1,000ppm,且留置時間建議1-2分鐘。
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但要注意清理工作應適當為之,避免因過度使用消毒藥劑而影響人體健康。建議針對公眾經常接觸的物體表面進行消毒(可以用1:50(當天泡製,以1份漂白水加49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1000ppm),以拖把或抹布進行桌椅等環境表面及地面擦拭,留置時間建議1-2分鐘,再以濕拖把或抹布擦拭清潔乾淨,消毒頻率每天至少一次。
三、 其餘相關事項,參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大型營業場所、社區管理維護等指引規範事項辦理。
午、旨揭指引已置於環保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可逕行下載運用(網址:https://www.epa.gov.tw/2019-ncov/41041187B197DBFD)。
{{ $t('FEZ003') }}2020-05-05
{{ $t('FEZ014')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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