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助學金申請條件 | |
1. | 重大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子女: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若非重大天然災害受災家庭,就不行哦 |
2. | 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及格,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
3. |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由學校開具證明。
若有符合之條件者,請於10/1前至註冊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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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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