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 25 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
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一、 品學兼優獎: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
二、 徵文/漫畫比賽:以「我的家庭故事、如果他出來後...、我心目中的那個他」
為主題,進行文章或漫畫創作。
*上述申請人之父或母,須 113 年仍在監(所)執行者。
即日起至3月31日受理申請。
逾期概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送達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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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2-05|
{{ $t('FEZ005') }} 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