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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新竹國小114年9月至12月校園場地租借公告

{{ $t('FEZ002') }} 行政人員|

 

一、依據新竹市市立各級學校校園開放出租及借用管理自治條例與校園場所使用管理要點,欲申請本校115年3月至6月(114學年下學期)開辦本校學生課後社團場地租借者,請於上班時間至總務處申請。

二、申請期間:115年01月02日(星期五)9時起至115年01月09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逾期恕不接受辦理。

三、校園場地租借時間及範圍:

(1)115年03月23()115年06月05日()學生放學後16:00-18:00 

(星期三為13:00-18:00)(不含例假日)

(2)開放範圍:教室、川堂 (均不開放電腦、投影、音響設備與冷氣)

聚賢樓3樓體育館與籃(綜合)球場專供本校體育校隊訓練使用,不開放租借。

三、申請者請事先於本校網站首頁-總務處-本校校園場所使用管理要點及收費標準表,參考相關規定後,填寫附件申請表一份、並檢附:

(1)公司立案登記證明(併附負責人、授課教師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授課教師之良民證(新案)或查閱同意書(舊案)

(3)課程簡介(授課內容資訊)(課後社團開課日期:115.03.23~115.06.05

(4)課程收費標準等相關資料

如有缺漏將視同不合格件。

四、申請案經本校校園開放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將主動通知申請人並由校方製作契約書(一式2)、退還保證金申請書與及收據1份,屆時再請攜帶公司章與負責人章至本校辦理簽約作業。保證金與場地使用費需於開課前3繳納完成

五、租借場地之社團需配合:1、各社團放學時需團出至南大路校門等待家長接送,家長不能進入教學區。2、請社團老師確實做好環境清潔等工作。

六、因本校尚有校舍整修及課後安親班與學習扶助教學使用可供辦理學生社團租借使用教室間數有限,先予敘明。其他疑問,電話詢:03-5222153#262 事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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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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