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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有關專任合格教師曾於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職場、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等教保服務機構任教之連續服務年資,得採計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一案

{{ $t('FEZ001') }} 祝恆玉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本府115年3月16日函以,有關專任合格教師曾於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職場、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等教保服務機構任教之連續服務年資,得採計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一案。

二、有關專任合格教師曾於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職場、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等教保服務機構任教之連續服務年資,得採計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該段年資審查原則如下:

(一)比照「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第6點第8款規定,僅曾任教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有案之教保服務機構且為合格教師之連續服務年資(轉任前後年資銜接),始得採計辦理獎勵。

(二)服務年資未能由政府機關資訊系統查證部分,應由教師本人提具足資佐證之年資證明資料

(三)教師提供之相關佐證資料應能佐證其符合本要點第5點第1項對於成績優良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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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優良教師
年資採計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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