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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教育部重申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案,請查照。

{{ $t('FEZ001') }} 祝恆玉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有關本府115年3月25日函轉教育部函以,重申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一案。

二、本案有關「無課務時段」之定義、在職進修之時數、假別及在職進修之資格、條件及程序,謹說明如下:

(一)「無課務時段」,係指學校行事曆實際排定之授課週 數,依每週排定之授課節數,其他無課務且無照顧學生需求之時段稱之。

(二)查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以下簡稱專業發展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從事進修或研究之資格、條件及程序,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同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略以,部分辦公時間專業發展,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

(三)承上,考量代理教師可請假日數有限,且透過在職進修,亦有助於提升其相關專業知能,爰代理教師於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之時數及假別比照專業發展辦法所定專任教師之進修時數及假別規定辦理,且業務需自理。


{{ $t('keywords') }}

代理教師
在職進修
無課務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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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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