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2日臺教社(二)字第1150040282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為提升全國樂齡學習課程規劃成效與教學品質,獎勵具有樂齡核心課程理念之優良課程教案,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徵件計畫。 |
| 三、 | 旨案徵件組別分為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參賽教案作品需以樂齡學習5大核心課程理念為教案設計,且結合教育部歷年相關出版教材延伸設計及擴充,並分為書面評選、口頭簡報評核等階段,收件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6月21日止。 |
| 四、 | 請各樂齡中心及學校單位鼓勵投件,旨案獎項及獎勵如下: |
| (一) | 樂齡中心組: |
| 1、 | 特優獎3名:頒發教育部獎狀、獎金新臺幣7,500元。 |
| 2、 | 優等獎5名:頒發教育部獎狀、獎金新臺幣5,000元。 |
| 3、 | 佳作獎5名:頒發教育部獎狀、獎金新臺幣2,500元。 |
| (二) | 一般組:10名,頒發教育部獎狀、獎金新臺幣2,500元。 |
| (三) | 以上兩組,若以共同/協作教學(Team Teaching)方式報名參賽,則以組別為單位發予獎狀及獎金,並推派一位團隊代表為領受人。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780-01-29|
{{ $t('FEZ004') }}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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