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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業經行政院115年4月24日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t('FEZ001') }} 祝恆玉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有關本府115年4月29日函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業經行政院115年4月24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一案。

二、本案係鑑於當前少子女化及高齡化之社會發展趨勢,及因應 地方政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值之實際需求,並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其 修正要點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為「農業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改制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改制為「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爰配合修正相關條文。(修正條文第7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及第16條)

(二)為利公教人員得以兼顧家庭及工作,增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停止上課時有照顧停止上課之身心障礙孫子女」或國民中學以下孫子女」需求者得由服務機關、學校給予停止上班之規定。 又配偶或直系親屬同為公教員工時,為照顧同一子女或孫子女而停止上班者以一人為限。(修正條文第15條)

(三)為使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值符合實際需求,修正「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中基隆市政府部分,由350改為200毫米。(修正第4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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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災害
停止上班上課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4-30|

{{ $t('FEZ005')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