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祝恆玉
{{ $t('FEZ002') }} 人事室|
一、為辦理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歡迎有興趣及意願報名參加的同仁於115年5月15日(五)下班前填列相關表件並送至人事室彙整一案。
二、本案說明如下:
(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5年11月28日(六)舉行投票。
(二)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需1/3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三)為遴派足夠員額,歡迎有興趣及意願之同仁踴躍報名選務工作(已滿18歲之眷屬亦可參加)又為簡化流程,避免誤植,請有意願參與選務同仁協助填列「現任公教人員報名表(如附件1)」(如有攜帶眷屬一起參加,則請填列「社會人士報名表(如附件2)」,以紙本或是電子檔之形式填列都可,填列完畢請再送人事室進行彙整。
(四)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行政院112年10月30日訂定發布「選務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如附件3)所定標準支給。
(五)另外需注意以下事項:
1.已薦送人員,若因故退出或替換須由貴校推薦負責人以公文函報區公所,個人提出無法受理。
2.為利統計及辦理後續敘獎、補假事宜,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人員,務請回歸原單位推薦報名;如有新竹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現任公教人員,因其補假及敘獎須由原服務單位辦理,請加填「新竹市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如附件4),登記卡須經其服務機關單位主管、人事主管及機關首長核章。
3.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0條規定,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均須參加本會及本市各區公所辦理之講習;本次選舉投票講習預定於115年9月至10月間辦理,參加人員將由各區公所另函通知,並依規定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4.公立學校教師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者,於投票日前1日至公所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票所期間,應准予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嗣後類此公職人員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均比照辦理。
5.本次選舉因受限選舉區以「里」為單位,不辦理工作地投票。
(六)經查本次投票,本校被分配到6個投開票所,需薦派6名主任管理員、6名主任監察員及59名管理員(其中單一投票所需1/3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總人數共計71名。歡迎有意願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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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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