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祝恆玉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有關本府115年5月4日轉銓敘部函以,修正後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一次性離退給與按月攤提計算所據平均餘命標準表」,並自民國115年6月1日起生效一案。
二、依來文說明略以,銓敘部前以112年3月21日函公告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一次性離退給與按月攤提計算所據平均餘命標準表」(自112年6月1日生效)迄今,將屆滿3年,爰依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58條第2項規定,重新檢討修正,並自115年6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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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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