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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學校教師擔任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1條第2項校內調查人員,本府同意得依實核予公假課務排代。

{{ $t('FEZ001') }} 祝恆玉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有關本府115年6月5日函以,學校教師擔任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第6-1條第2項校內調查人員,本府同意得依實核予公假課務排代一案。

二、本案謹說明如下:

(一)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1條規定略以,學校接獲檢舉後,經校長召開之會議認定行為人涉及考核辦法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者應適用或準用該辦法之規定辦理;次查同法第13條規定略以,校事會議認行為人未涉及第二條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情形,而有涉及考核辦法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者,學校應適用或準用該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另查考核辦法第6-1條規定略以,學校依解聘辦法第9-1條規定認定行為人涉及教師懲處之情形者學校應派校內人員調查

(三)考量上開規定校內人員係處理校園檢舉等教師懲處相關案件,本府同意得依實核予公假課務排代。


{{ $t('keywords') }}

教師成績考核
調查人員
公假
課務排代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6-16|

{{ $t('FEZ005')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