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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幼兒園公告訊息

115學年度公立教保服務機構收費基準表一份

{{ $t('FEZ002') }} 幼兒園|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2
月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0122號函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以下簡稱幼照法)辦理。
2.公告新竹市115學年度公立教保服務機構收費基準表一份。
3.自111年8月起,第1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第2胎以上、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與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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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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